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Mt/a)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Mt/a)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Mt/a)整合项目是对原宝平湾煤矿和鄂尔多斯市新庙富安煤矿及两矿之间空白区及边角资源进行调整整合。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地面工程内容利用原宝平湾煤矿工业场地内设施。其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24'52"-110º31′31″,北纬:39º21′43″-39º 24′01″;井田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面积26.4492km2,开采深度由+1280m~+1140m。可采资源储量为241.37Mt,宝平湾煤矿矿区范围内共圈定6层可采煤层,编号分别为4-1上、4-1、4-2上、4-2、6-2、6-2下号煤层,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开采生产能力仍为1.2Mt/a。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原煤筛分粉尘、储煤场粉尘和锅炉房烟气等。筛分、输送、储煤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整个系统置于全封闭的车间,配置喷淋洒水装置,锅炉烟气采取脱硫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和矿坑涌水等。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和道路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道路降尘及外排土场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直接污染影响。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采矿生产设备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锅炉废渣、矸石、生活垃圾、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排出的污泥。本项目采掘矸石回填采坑,矿坑水处理煤泥晒干后全部掺入混煤产品中销售;锅炉灰渣收集后定期用于矿山道路铺设使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环境:对采煤后地表出现的裂缝及时充填,对塌陷坑、洞及时填平修复,并整治成林地、草地等;对地表塌陷进行经常性观测,设置相应保安煤柱;井田边界留设保护煤柱。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将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项目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及声环境以等都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在采取措施后,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区域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本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五、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强 电 话:18147771095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9日